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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宁夏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04/19 15:47:41点击数()来源:科技开发处

校内各部门:

根据宁夏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宁夏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宁社科规划办〔2018〕3号)精神,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为做好我校2018年宁夏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突出地方特色和学科优势,为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推动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服务。

二、项目分类

自治区社科规划2018年度项目分为基础研究、综合研究和应用研究。每类研究均设立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自立项之日起,基础研究项目要求在3年内完成;综合研究项目要求在2年内完成;应用研究项目推荐以调研报告形式结项,要求在15个月内完成。

三、选题要求

申报的项目要围绕我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来确定选题,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1)所规定范围选题或自拟题目。基础研究要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综合研究要有前瞻性和创新性,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和针对性,形成的调研报告应对决策咨询有参考价值。

四、申报条件

1.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作,具备主持项目研究能力和条件的社会科学工作者均可申报;

2.申请人要求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申报重点项目必须承担并完成过自治区或部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申报青年项目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要有两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3年5月15日后出生);

4.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

5.正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以及其他省部级以上项目的人员,不得申报新的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

6.项目申请人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

五、具体事项

1. 学校科技开发处依据宁夏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通知》精神,在一定数量基础上,为了保证项目申报质量,将做好推选工作。

2.报送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2份和《活页》一式6份;(2)电子版的《申请书》《活页》;(3)本部门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一份。

3.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申报通知》《课题指南》《申请书》及《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代码表》等)请从宁夏社科规划办网站下载(网址:http://skghb.nxnews.cn)。申请书采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所在部门审查盖章后,于5月10日前报送科技开发处,经学校审查盖章汇总后,统一报送宁夏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申报材料一经上报概不退还。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老师

2.联系电话:(0951)2135018

电子邮箱:995103361@qq.com

附件:

1.2018年自治区社科规划年度项目课题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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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广播电视大学)2018年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技开发处

                                                      2018年4月19日

 

  编辑:文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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