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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双师型”教师认定材料的通知

2020/04/15 16:39:11点击数()来源:组织人事部

校内各部门:

    为确保我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质量,根据《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暂行)办法》文件精神,请已申报“双师型”的教师补充提交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原职称、业绩成果发生变化的教师可重新申报。重新申报时请注意根据申报条件选择好对应的等级。

2.更新调整申报材料时,需如实、完整提供专业技术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

3.所有申报材料以部门为单位于4月22号前统一报送至继续教育学院。

 

联系人:魏洁

联系电话:0951-4098743 18995176618

 

附件:《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暂行)办法》

 

组织人事部 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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