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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自治区模范职工之家和全国(自治区)优秀工会工作者的公示

2018/05/02 16:39:32点击数()来源:工会

根据宁夏教科文卫体工会委员会《关于做好全国和自治区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的通知》(宁教科工发〔2018〕15号)要求,经各部门民主推荐、学校2018年第9次党委会研究决定推荐: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工会委员会参加自治区模范“职工之家”评选,于华同志参加全国(自治区)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现对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5月2日至5月8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对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等形式向纪检监察室反映。

举报电话:2135068、2135102

 

  

                                                                                                                                中共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8年5月2日

 

自治区模范职工之家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着力”重要指示和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推动工会改革和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真正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2.工会组织体系健全,自身建设制度完善。基层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组织健全,按期换届规范选举;单独设置工会工作机构,工作人员按标准配备到位,依法进行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工会经费拨缴到位并真正用于服务职工和工会活动;健全工会内部各项民主制度,保障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职工(含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入会率达到90%以上。

3.服务新时代新目标,凝聚职工建功立业。围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开展创新、创业、创优等建功立业活动,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做出积极贡献;深入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加强企事业单位职工文化建设,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职工群众。

4.切实履行维权职责,发挥作用成效明显。指导和帮助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开展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坚持以职工 (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做好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成效明显。

5.热忱服务职工群众,获得会员高度认可。有服务职工的活动载体,满足职工的多样化需求;密切联系职工群众,认真倾听职工呼声,积极反映职工意愿,努力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每年通过会员 (代表)大会开展会员评家活动,近三年会员评家满意度在90%以上。

基本情况: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工会目前有教职工812人,下设37个工会小组,专职工会干部3人,兼职工会干部42人,组织机构健全,设有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按期换届规范选举。单独设置工会工作机构,工作人员按标准配备到位,依法进行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工会经费拨缴到位并真正用于服务职工和工会活动。工会内部各项民主制度健全,保障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教职工(含非在编职工)入会率达到100%。

先进事迹: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工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带领广大教职工自觉拥护核心、拥戴领袖,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职工之家建设工作效果显著。

一、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充分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为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切实弄通党的十九大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工会网页、工会展板、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和各项文体活动与教职工的学习宣传和思想政治教育紧密联系,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作用。

二、服务新时代新目标,建功立业活动扎实推进

充分利用“全国职工教育培训优秀示范点”优势,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职工群众。成功举办“大国工匠”“劳模精神”“工会知识”进校园等系列活动。开展了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先后推荐8名教师分别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巾帼标兵和塞上技能大师等荣誉称号,5个院系分别荣获“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自治区“三八红旗先进集体”和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2017年校工会获学校年度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三、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水平

严格落实教代会民主参与机制,把教代会作为校务公开的重要载体,凡是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都要提交教代会讨论,凡是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都要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凡是学校推动的重要工作都要向教代会报告。及时准确地表达教职工愿望诉求,有力有据地提出主张建言献策,提案落实率100%。2017年实现了学校非在编人员入会无遗漏,工会会员实名制信息录入率达到100%和工会会员实名制普惠化服务。

四、丰富活动载体,推动职工之家规范化建设

 近年来重点开展了各具特色的“职工小家”建设。举办了瑜伽、茶艺、插花、品酒、蔬菜栽培、职业女性化妆技巧、健康讲座等培训。开展了迎新文艺演出、六一亲子、单身青年联谊会、劳模和职工疗休养、教职工体检、清风书画摄影展及各种球类和棋牌类比赛等活动。成立了教职工健康管理治未病中心、职工书屋和教师咖啡品鉴活动室。节假日福利发放及时到位。真正让教职工体验到工会就是我们的“娘家人”。

五、竭诚为教职工服务不动摇,着力打造温暖的“职工之家”

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积极构建服务教职工工作体系,“职工之家”在学校制度建设、职工帮扶、权益维护、困难救助等方面能主动作为。同时,积极与党政沟通协调反映教职工诉求和想法,真正发挥了”桥梁和纽带”作用,教职工对工会组织满意度近三年平均达到98%。

全国(自治区)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

2.热爱工会工作,熟练掌握工会业务知识,热忱服务职工群众,受到职工广泛信赖,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3.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努力为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4.作风民主,勤政务实,清正廉洁,密切联系职工群众,自觉接受批评监督;

5.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近三年来在会员评家中获得满意等次。

个人基本情况:于华,女,汉族,1963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工会主席、女工委主任,第一届教科文卫体工会委员会委员

主要事迹:于华同志自担任工会主席以来, 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刻苦钻研工会业务,有着较强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能够创造性地开展一些特色工作,受到了上级领导和工会会员们的一致好评。工作中她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五条标准”要求自己,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竭诚为教职工服务。她带领团队把宣传党的政策、传播党的声音作为首要任务,创建“三型”工会组织,按照工会“六有”标准依法治会,时刻对标领导干部“六项纪律”,自觉做到令行禁止、有令必行。她紧紧围绕创新话语体系、创新活动方式、创新技术手段来着力,做到“形具而神生”,扎实做好新时期工会各项工作。2013年获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优秀工会工作者荣誉称号。

 

 

 

  编辑:文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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