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产教融合型专业建设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2来源:教务处

校内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2022年教学工作暨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动“双高建设”、“提质培优”计划各项任务高标准落实,推进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申办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根据《工业与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关于公开遴选产教融合型专业建设试点院校的通知》(工信人才﹝2022﹞42号)文件精神,请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学习《通知》(见附件1),鼓励符合条件的专业积极申报产教融合型专业建设试点。

申报专业需参照《产教融合型专业建设试点院校申报表》(见附件2)相关要求组织申报材料,于5月10日前将纸质申报表一式三份(首页盖章签字)提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

联系人:田宁 韩晓瑜

联系电话:2135080

邮箱:jxzlk66@163.com


附件:1、工业与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关于公开遴选产教融合型专业建设试点院校的通知

2、产教融合型专业建设试点院校申报表


教务处

2022年4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