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6来源:纪检监察室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按照自治区纪委办公厅《关于报送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的通知》要求,各部门要在2018年学校建立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的基础上,结合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和部门实际进行修改完善。责任清单要根据工作性质、职能任务、领导干部分工,明确落实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问题清单要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巡视巡查、信访反映及民主生活会等渠道查找出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问责清单要对照责任清单和问题清单,逐项列出责任不落实、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责对象、问责处理方式及问责依据。

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报分管校领导审核并 “签字背书”,防止照抄照搬、千篇一律等形式主义问题。各部门制定的“三个清单”要在一定范围公示,广泛接受监督。

各部门的“三个清单”经主管部门领导审签后,于325日前以纸质文件报纪检监察室审核备案。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广播电视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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