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自治区“互联网+教育”信息化骨干培训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7来源:组织人事部 现教中心

校内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互联网+教育”十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宁教人〔2020〕177 号)和相关要求,原“自治区‘互联网+教育’十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项目”更名为“自治区‘互联网+教育’信息化骨干培训项目”。现就组织做好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类别

(一)应用示范类(推荐名额1人)

全区“互联网+”思维和理念超前、推动建设本地(或本单位)教育信息化工作效果突出、在本地(或本单位)影响力较强、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的市、县(区)教育局长、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或教学名师。

(二)高端管理类(推荐名额1人)

申报主体:全区各级各类“互联网+教育”项目建设单位、标杆学校和试点学校的管理骨干。

(三)高端教学类(推荐名额2人)

申报主体:全区各级各类“网络名师工作室”“职业院校技能大师网络工作室”“双百头雁工作室”等专项信息化建设项目中的优秀教师。

(四)教学骨干类(推荐若干名)

面向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中应用“互联网+教育”改善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方面卓有成效的教师。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学风正派,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师德表现,身体健康;

3.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互联网+教育”理念和方式,主动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入融合,为本校、本单位、本地区“互联网+教育”做出积极贡献;

4.具有从事“互联网+教育”领域工作所必需的基本条件以及人力、物力等,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领域工作;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任职资格,具有“互联网+教育”领域发展潜力,获得较好的业绩成果,得到本校、本单位、本地区同行的广泛认可并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

6.“互联网+教育”高端教学类和教学骨干类培养对象年龄一般不超过 50 周岁(1972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互联网+教育”应用示范类和高端管理类培养对象一般不超过 55 周岁(1967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7.已获批“互联网+教育”信息化骨干培训项目第一批立项培养对象不得重复申报;

8.每人仅可申报 1 个培养类别,不得重复申报。

(二)业绩条件

申报“互联网+教育”应用示范类和高端管理类培养对象, 近 5 年还须具备下列业绩成果条件之一:

1.在“互联网+教育”研究领域取得优异成绩和突出贡献,成果经厅局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验收通过,达到全区领先示范水平;

2.在各级各类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中获得奖励;

3.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互联网+教育”竞赛获得奖励;

4.主持或参与厅局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或获得信息技术应用方面国家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5.参与指导“互联网+教育”示范县(区)、标杆校和示范校建设等,获得厅局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三、遴选程序

(一)申报推荐

按照个人申请、部门审核、现教中心复核、学校研究确定推荐人选的程序进行。

(二)初审初评

各部门要对申报人选进行审核把关,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将人选名单报至现教中心办公室。现教中心将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综合提出人选建议名单。

四、推荐及申报要求

(一)报送申报材料

应用示范类、高端管理类、高端教学类需提交《申报推荐书》(附件 2)和《业绩成果及项目计划一览表》(附件 3),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1,四类人员均须汇总),纸质材料一式 2 份,于3月21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提交至现教中心办公室(图书馆5楼501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339087235@qq.com,过期不予受理。

(二)提供佐证材料

提交与《申报推荐书》和《业绩成果及项目计划一览表》内容对应的证明材料 1 套。证明材料只需提供复印件,原则上不予退回。复印件须经推荐单位逐级审核,封面处由核实人签名、加盖部门公章(骑缝章),证明材料以图书样式统一装订。


联系人:张志雯      联系电话:2135395


附件:1.自治区“互联网+教育”信息化骨干培训项目推荐人选汇总表

2.自治区“互联网+教育”信息化骨干培训项目申报推荐书

3.自治区“互联网+教育”信息化骨干培训项目业绩成果及项目计划一览表


                                            组织人事部    现教中心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