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实推进“双高”建设和提质培优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树立典型,表彰优秀,经学校研究决定,拟表彰一批2021年在教风学风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全校表彰教风学风建设先进集体8个,先进个人117名。
二、评选条件
1.教风学风建设先进集体
(1)认真贯彻落实《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开放大学2021年“教风学风建设月”活动实施方案》,紧密围绕人才培养的根本任务和“双高校”建设目标,不断提高各项工作水平。
(2)单位集体形成健全的规章制度和良好的工作氛围。单位成员加强学习、钻研业务、团结互助,有较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改革创新成效突出。
(3)积极投入学校“双高校”建设任务,努力完成各项工作指标,在人才培养、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为学校事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2.教风学风建设先进个人
(1)立场坚定,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积极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成长。
(2)专任教师坚守教学一线,完成学校及学院规定的教学任务,教风优良,教学认可度高,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成绩优秀。
(3)行政、教辅人员结合岗位职责将教风学风建设落实到学生管理、实践活动和文化育人等本职工作中,对教风学风建设起到积极促进作用,有较强的典型性和示范性。
三、评选推荐办法和程序
1.各基层党组织牵头负责初评。每个部门推荐教风学风建设先进集体8个(兼顾教学单位、行政教辅单位,分两类推荐);先进个人分四类推荐,一是按部门人数(不含部门党政负责人)的15%比例评选;二是先进集体在此数量基础上再增加1个先进个人名额(各部门超比例推选1人,进行排序,最后一位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备选人员);三是各部门在全校范围内推选7名部门党政负责人(含主持工作的副处级干部);四是学生工作部2021年学风建设活动评选出的12名先进工作者合并表彰。
2.评选推荐活动要求坚持标准,程序规范。一要按照教风学风月活动实施方案综合考虑推荐先进集体的工作落实情况,任务分工未完成部门和个人不得推荐为先进。二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推荐和评选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公示。
四、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3月25日前报送推荐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推选资格。纸质版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送竞勤楼2B13(教学管理科),电子版发至jxzlk66@163.com。
联系人:吴轶宏 田 宁 电 话:2135080
附件:1.2021年“教风学风建设月”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2021年“教风学风建设月”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