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学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学校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要求,在近期盘点资产的基础上,对已核实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核实,对待核实资产作进一步核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统计已核实资产的使用情况(在用、损毁、盘盈、盘亏),填写已核实资产自查情况核实表(附件1);
2、对待核实资产作进一步核查,坚决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最大限度的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确实无法核实的,说明详细情况;
3、于2022年4月20日之前通过电子邮箱(nzyzcc1@163.com)发送到资产处,同时准备一套纸质版资料,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资产处(竞勤楼2B09)备案。
联系人:杨震宇 赵庆玲
联系电话:2135045 2135109
资产管理处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