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自治区青年托举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宁科协发组字[2022]20号)、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2]37号)、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自治区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宁科发[2022]12号)要求,经个人申请,申报人员所在部门推荐,组织人事部初审,专家评审,校党委会研究,现将2022年度申报自治区青年托举人才、青年拔尖人才、领军人才拟推荐人选予以公示:
(一)青年托举人才(3人)
魁 妍、李海军(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
姜碧薇(科技类)
(二)青年拔尖人才(2人)
纳 嵘、郝彩琴
(三)领军人才(2人)
张红梅(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张彩芬(科技类)
公示时间为 2022年4月29日至5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采取打电话或写信方式反映。
监督电话:0951-2135068、18995093919,0951-2135079、13895689212,邮箱:80700678@qq.com。接受反映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 8:00—12:00,下午 14:00—17:00。
组织人事部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