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2 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5 号)精神,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2 年全区高校就业创业“金课”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就业创业指导工作,提高就业创业工作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 2022 年就业创业“金课”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各部门、院系要积极动员、广泛宣传,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要优中选优,选取包括职业发展、就业指导、创业指导等内容,紧密结合学生就业创业实际、有利于指导学生树立正确择业观、教学水平较高的就业创业“金课”。每个院系至少推荐一门课程参选。
二、申报条件
1.课程内容政治导向正确,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反映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和教改教研成果,教学特色鲜明、效果良好,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内容。
2.课程负责人以教师和就业创业指导工作人员为主。能够按照规范的教学计划和要求,持续为学习者提供有效的教学服务,保障教学的正常有序运行。
3.线下课程课时不低于 16 学时,已连续开设两年以上。线上课程在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上开放,已完成两期及以上教学活动,选课人数多,师生互动充分。如线上线下同时开课,需满足主要授课途径的教学要求。
4.入选课程,应面向课程对象继续提供教学服务不少于 2年,并提供相关课程更新材料。
三、材料要求
请各部门、院系对照《2022 年全区高校就业创业“金课”推荐标准》(见附件 1),认真做好课程推荐工作。每个推荐课程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2 年全区高校就业创业“金课”推荐表》(附件 2);
2.教学录像:线下课程不超过 45 分钟;线上课程不超过 30分钟;线上线下同时开课,按主要授课途径要求提供录像。录像要求详见《教学录像技术要求》(附件 3)。
3.课程的教学大纲(请在一个文档内完成,勿增加单独附件)。
材料 WORD 版本、PDF 扫描版本及教学录像视频文件于 5 月13日前发送至邮箱:403536461@qq.com,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为“金课推荐+部门名称”,PDF 版本需包含课程负责人签字、所在部门、院系公章。
四、课程遴选
学校将对上报课程进行初选,入选课程由自治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各高校推荐课程进行审核遴选,择优确定为 2022 年全区高校就业创业“金课”,在全区高校范围内交流展示和推广应用,并推荐参加2022 年全国高校就业创业“金课”评选。
就业与合作交流处
2022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