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为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教育部决定开展“大美校园”征集展示活动。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大美校园”征集展示活动的通知》《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大美校园”征集展示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根据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发动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并加强审核把关,确保作品符合要求。现就有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征集对象
本次活动面向全体师生,以集体或个人等方式参与均可。
二、征集时间
(一)5月28日前报送反映“自然之美”作品。
(二)7月26日前报送反映“人文之美”作品
(三)9月26日前报送反映“发展之美”作品
三、活动内容
征集反映校园自然之美、人文之美、发展之美的摄影类、绘画类、视频类、文字类、VR/AR(虚拟现实或增强现实)类等多种形式的作品。“自然之美”聚焦自然风光,展现校园风貌;“人文之美”聚焦师生群体,彰显人文底蕴;“发展之美”聚焦教育变迁,描绘美好蓝图。活动将按4月—5月“自然之美”,6月—7月“人文之美”,8月—10月“发展之美”分阶段在相关平台展示。2022年10月,活动将遴选“大美校园”优秀作品进行集中展示,并向作者颁发纪念证书和赠送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纪念品或成都大运会吉祥物“蓉宝”纪念品。
四、作品要求
作品内容要注重政治性、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扣活动主题,传播校园正能量,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1.摄影类作品:作品不限拍摄设备(手机、相机均可),单幅、组照均可,JPG格式。作品应真实客观,不可对原始图像做影响真实性的调整和润饰。
2.绘画类作品:作品种类与形式不限,也可为数字绘画作品。作品须以高清图片、JPG格式提交。
3.视频类作品:作品时长不限,需采用MP4、MOV等常用视频格式。作品形态可为纪录片、VLOG、动画等。
4.文字类作品:作品文体不限,篇幅不限。要求真情实感,言之有物。
5.VR、AR类作品:作品需运用VR、AR等技术,技术运用得当,互动效果良好。
除上述类型作品外,其他形式优秀作品也可参与。
五、参与方式
请将作品发送至邮箱1293927872@qq.com,邮件主题、附件名称标注“作品类别+部门(院系)名称+作者”。邮件需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手机号、作品标题及作品简要说明(100字左右)等。
六、注意事项
1.作品必须为未经发表的原创作品,参与者应当确保对其来稿作品享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知识产权,严禁抄袭等一切不当或违法行为。参与者提交作品后即视为许可组织单位无偿使用或授权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参与者同意免费授予组织单位对来稿作品宣传、展览展示、发表、放映、出版、复制及信息网络传播的权利。参与者应确保其作品不涉及法律纠纷,由此产生任何纠纷,均应由参与者本人或单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任何个人及单位一经投稿,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启事所有规定,一切违规行为均应承担相应后果。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晓红
联系方式:2135039;18009513307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大美校园”征集展示活动的通知
2.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大美校园”征集展示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宣传统战部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