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宁夏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6来源:科技开发处

校内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改革自然科学基金管理 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方案》(宁科规发〔2020〕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宁科规发〔2020〕2号)和《自治区科技厅关于深化自治区科研项目管理改革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宁夏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常年申报、分批评审、年度支持,科研经费实行“包干制”。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常年开放,请各部门组织教师积极开展申报工作。具体申报事宜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项目类别

宁夏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分为一般项目、优秀青年项目、重点项目和创新群体项目四种项目类型,一般不设指南限制。

(一)一般项目主要支持科研人员围绕本学科方向开展基础研究和“非共识”创新性研究,稳定科研队伍,培育创新人才,推进学科均衡发展。单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

申报者条件:自治区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中的科研人员均可申报。

(二)优秀青年项目主要支持在科研领域已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学者,立足本学科的学术前沿,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单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申报者条件: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有志于长期从事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的40周岁以下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重点项目主要支持科研人员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关键技术中的科学问题开展重大原创性研究和系统、深入的应用基础研究,推进在重点领域或学科前沿取得突破。单项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申报者条件:具有主持国家或省部级基础研究项目的经历,在本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活跃度和学术影响力。

(四)创新群体项目。面向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能力强的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和高层次人才团队,聚焦重大原创性、交叉学科创新研究和一流学科建设,通过稳定支持,培养造就一批创新能力强、在国内领先的研究人才与群体。单项支持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实施周期不超过5年。

申报者条件: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科带头人或学术带头人,申报团队组成人员不超过10人。

二、注意事项

(一)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诚信承诺书。

(二)项目负责人要根据实际需要据实申请资金额度,防止不切实际的满额申请。

(三)申报应符合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定位要求。项目研究要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学伦理、实验动物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四)同一年度同一申请者只能申请一个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在研主持的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不能超过2项。

(五)凡资助过相同或相似内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资助。在读硕士生、博士生申报项目不予受理。

(六)鼓励区内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与企业或基层科研人员联合申报,对有基层科研人员参加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申请人须登陆“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kjt.nx.gov.cn)进行网上申报。

(二)纸制申请书须在形审通过后以在线方式打印并加学校公章(一式二份),由学校科技开发处统一报送自治区科技厅,个人直接申报科技厅不予受理。

请各部门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做好本部门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切实提高申报质量,确保申报项目符合申报要求和条件。

四、联系方式

人:沈玉洁

联系电话:0951-2135018


附件:

1.自治区科技厅关于改革自然科学基金管理 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方案;

2.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科技开发处

                               2022年6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