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宁教职成﹝2021﹞128号)文件要求,学校将启动2023年拟招生专科专业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本着差异化特色发展原则,结合现有办学条件和专业(群)建设现状,学校专业建设需密切对接自治区“六新六特六优”产业需求,服务“三区建设”,注重结合办学优势,重点发展优势特色专业,逐步淘汰办学水平较低的专业。自2023年起,学校将结合专业(群)建设第三方评价结果实行专业动态调整,撤销招生、就业情况差及建设质量不高的专业,请各院系高度重视每年度专业(群)质量评价工作。
二、材料提交
各院、系需在2022年11月14日前填写并提交《宁夏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拟招生专科专业备案表》(见附件),表中注明扩招、3+2等培养形式。如有撤销专业,请提供撤销说明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签字盖章)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电子版材料提交邮箱jxzlk66@163.com。
联系人:田 宁 韩晓瑜
联系电话:2135080
附件:宁夏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拟招生专科专业备案表
教务处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