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年终财务决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2来源:计划财务处

校内各部门:

为保证学校2022年度年终财务决算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年度年终财务决算从121日开始至20231月10日结束。

计财处对外各类报销、结算业务办理时间截止12月20日,请各部门及时通知本部门教职工,严格按规定时间办理相关业务。智慧财务内控信息化平台中报销单审核完后,请将纸质报销凭证于12月25日前送到计财处,逾期不再接收。12月21日开始,智慧财务内控信息化平台将关闭,不能再提交报销单,计财处集中进行账务处理、编制2022年年终决算报表及报告编制2022年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审核2023年校内部门预算、整理档案等工作,不对外办理报销业务。2023年开始报销时间另行通知。

二、应收款项清理

凡有借款的教职工,需积极催取发票,务必在12月20日前完成报销或还款手续,无法完成报销的需将所借款项退回,否则将按《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广播电视大学暂付款管理办法》执行扣款。

凡已向计财处申请开出发票但还未收到对方转款的,需尽快催收相关款项。

三、应付款项清理

请各部门及时整理核对各项目应付账款(已开发票未付款)及质保金挂账情况,对达到付款要求的,尽快办理报销手续,减少往来款项挂账余额。

四、专项资金的报销

各专项资金使用部门需加快项目执行及资金支付进度,已经发生的专项支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销手续,尽量减少专项资金结转,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根据财政相关规定一律收回统筹使用。

科研项目各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项目实施周期和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加快支出进度。目前在研的项目,项目经费支出进度须与计划任务书规定的研究工作进度相匹配。项目通过年度检查或结题验收后,要尽快完成科研经费的结账手续。结题后六个月内不到计划财务处办理财务报账手续的,学校将不允许项目负责人申报新项目。

五、公共费用分摊

统管全校需分摊公共费用(如电话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文印费等)的部门,需在12月20日前提交年终决算所需的校内部门费用分摊资料,以便及时统计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基础数据的报送

由于年终决算报表及教育经费统计报表要求填报的基础数据较多,计财处会另行通知需要提供基础数据的部门,各部门在报送资料时需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年终决算是对全年业务活动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的综合总结,是合理安排下年度财务预算和做好各项财务管理工作的基础,请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做好年终决算工作。



                                                                     计划财务处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