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转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2]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组织开展我校申报工作。现将该《通知》予以转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进行申报。
二、申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申报问题答疑见附件2。
三、项目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1、为确保申报质量,实行限额推荐申报。我校限额1项,如申报提交项目数量超限,将请专家评审推荐。
2、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限额评选后的申报者可联系我处工作人员获取登录账号,访问申报系统下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我处。申报评审表启用202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在申报截止日期前上传完毕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PDF版)。在线审核后,由我处生成打印申报一览表并申请用印报送。
3、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①申报评审表。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均为9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②申报成果。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4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论文类成果一式9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③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四、时间要求
系统于2023年2月1日开放申报,省厅上报截止时间为2月13日。请申报者先使用本通知里的附件3(申报评审表)进行填写,并于2023年2月1日前将申报评审表、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发至我处指定邮箱178433294@ qq.com,经专家评审推荐后的申报者再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报评审书及后续操作,请一定按照规定时间提交,逾期不予接收,否则影响后续评审推荐及填报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晓玲
联系电话:(0951)2135018
移动电话:13519589026
电子邮箱:178433294@qq.com
附件:1.教育部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2.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3.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
4.申报限额表
科技开发处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