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岗位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20来源:教务处

各院系:

近期,各地疫情形势复杂严峻,我校2023届毕业生正处于岗位实习阶段,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学生实习管理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实习学生的健康和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学生岗位实习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各院系要高度重视疫情期间学生岗位实习的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工作部署,强化责任担当,始终把学生健康和安全放在第一位。既要根据教学计划灵活稳妥组织好学生实习,又要注重学生身体和心理健康,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2.各院系要全面排查学生岗位实习情况,准确掌握实习学生数据,尤其要掌握学生实习地点、时间安排、工作生活环境、安全防护措施、身体健康状况等信息。对于学校统一安排实习单位的学生,积极协调实习单位代为妥善管理,与实习单位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防护工作;对于经学校批准的自主实习学生,及时与家长沟通联络,实时掌握其工作生活动态。

3.加强院系、实习单位、家长、学生共同参与的防控机制,积极开展疫情宣传教育工作。班主任、辅导员、校内指导教师是学生岗位实习管理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应切实加强与实习单位、学生及家长的沟通联系。及时开展疫情宣传教育,传达防护常识和科学应对策略,把控实习风险管理,确保管理落实到每一位学生,坚决杜绝出现“管理盲区”。

4.明确实习报告制度。院系指派专人负责本部门在岗实习学生的摸排管理,每周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统计,并于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将统计情况发至教务处教学实践管理科邮箱sjk2135019@163.com。在摸排管理中发现存在安全防护隐患的,应立即上报并联系实习单位改进,严重的立即暂停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还应提醒学生及时做好日常打卡、实习周报填报等常规工作,以便及时全面掌握学生实习情况。特别是对医护相关专业实习学生,要会同实习单位做好学生实习安全保障,合理安排实习时间和岗位,妥善解决学生合理诉求。

5.做好学生心理疏导工作。各院系要开展健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理性认识疫情及防控措施,通过多种形式,向实习学生、指导教师及时推送科学应对疫情的信息,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做好学生心理疏导工作。

请各院系务必高度重视,将学生岗位实习管理工作列入重点工作范畴,做好应急预案,健全突发事件处置制度机制,遇有情况及时报教务处教学实践管理科。


                      教务处

                    2022年12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