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宁夏第四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30来源:科技开发处

校内各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近日发布了《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宁夏第四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通知》,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进行申报。

二、申报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1、申报者按照“填表说明”要求填写《宁夏第四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申报表》一式3份,并附有关佐证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证明等)。另:凡已在往届宁夏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宁夏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宁夏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中获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

2、申报者提交参评成果:著作类提交原件4份;论文类提交复印件(单面复印)一式6份,复印件须含当期期刊封面、当期完整目录、封底;课题研究报告提供打印件一式6份,并提交与打印件格式(内容)一致的电子版,且须附查重报告2份(中国知网个人查重服务:https://cx.cnki.net)。

3、申报者请填写《汇总表》。

以上申报有关表格可在宁夏教育厅官方网站下载。网址: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http://jyt.nx.gov.cn)。

请申报者2023年2月1日前将《申报表》、《汇总表》、《课题研究报告》(如参评成果不是课题研究报告的,不用提交该项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 178433294@qq.com。寒假期间,请于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在2月1日当天集中收集纸质版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佐证材料、参评成果),我处将统一申请用印并上报宁夏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予办理

    四、联系方式:马晓玲 2135018  13519589026


附件:《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宁夏第四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科技开发处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