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督导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07来源:组织人事部

党总支

为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从严从实开好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根据《自治区教育工委关于高校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以及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决定成立2022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督导组,对各教学单位党总支民主生活会进行检查和指导。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导组组成及分工

(一)第一督导

员:  陈文丽(联系人)

督导单位:软件学院党总支

(二)第二督导组

苏晓军

员:宋伶英  尚竺莹(联系人)

督导单位:艺术设计学院党总支

(三)第三督导组

  

员:刘少华    磊(联系人)

督导单位:农业学校党总支

(四)第四督导组

李晓延

员:范惠芳    宁(联系人)

督导单位:工业工程学院党总支

(五)第五督导组

马 

员:张艳萍  王伟华(联系人)

督导单位:商学院总支

(六)第六督导组

陈志勇

员:    宋峰岚(联系人)

督导单位:生命科技学院党总支

二、督导组工作内容

(一)会前督导

1.了解被督导单位是否按要求完成民主生活会前各环节准备工作

2.审核被督导单位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及个人发言提纲撰写是否符合要求。

3.与被督导单位联系确认民主生活会议程,提示被督导单位民主生活会到会人数要符合标准(因故缺席民主生活会的需提前向督导组请假

4.提示被督导单位在召开民主生活时,为督导组成员准备会议材料(至少提供: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及个人发言提纲和谈心谈话记录本

(二)参加民主生活会

1.检查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及个人发言提纲是否符合要求,检查谈心谈话记录本。

2.会上,检查开展自我批评是否开门见山谈问题,是否以讲道理代替摆问题检查相互批评是否真点问题、点真问题,既指出差距不足,又提出改进意见,是否以工作希望代替批评意见。对存在偏离主题、批评和自我批评“走过场”、未对组织约谈函询作出说明等问题的,及时提醒纠正;对民主生活会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及时叫停,经报批后督促重新召开。

3.会议结束前,督导组对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点评,应该肯定的要给予肯定,存在不足的要明确指出,并提出改进要求。

 

附件:民主生活会督导工作安排表

 


        中共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开放大学委员会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