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院系、农业学校:
为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宁通管〔2024〕22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我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现将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含APP、小程序、快应用(无需下载即点即用的应用程序),以下统称APP)备案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备案范围:各部门或师生个人创建、开发的APP、小程序、快应用在中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需要履行备案手续,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 APP 互联网信息服务。
2.法律责任:对逾期未履行备案手续的境内存量 APP,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采取下架、关停处理,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应用分发平台、智能终端生产企业也将不再为未备案的 APP提供网络接入、分发、预置等服务。
3.截止时间:在 2024 年 3 月 31 日前完成存量APP 备案工作。自 2024 年 4 月 1 日起,宁夏通信管理局将对逾期未履行备案手续的 APP,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处理措施,网络接入服务商将不再为未备案 APP提供网络接入服务。
4.为规范和统计校内各的部门或师生个人(APP主办者),使用APP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情况,请校内创办APP的部门、师生个人填写“附件2”中的信息,于2024年3月2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现教中心高翔,邮箱:2019110@nxtc.edu.cn。
联系人:高翔 联系电话:2135391
附件:1.备案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2.校内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统计表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