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部门、各院系(农校)建设项目负责人:
经学校研究决定,近期将组织“自治区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校内验收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对标《宁职院发〔2020〕61号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广播电视大学“自治区级双创示范基地”(2020年——2022年)建设实施方案》(附件1)已建设完成达到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
二、验收要求
1.各相关部门建设项目负责人填写《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广播电视大学“自治区级双创示范基地”项目建设验收表》(附件2),以项目为单位于3月6日下午16:00前将验收表的电子版发送至99579948@qq.com邮箱,纸质版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随后提交(竞勤楼二楼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联系人:刘智伟,电话:8763208)。
2.各部门负责人需成立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组,指派专人负责准备建设项目验收佐证材料。其中包括:建设项目的建设方案(效果图、规划图),建设过程性佐证材料(原件扫描),项目建设经费明细,相关实物成果,项目建成后使用情况和相关新闻报道,以及自查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
3.对未能如期完成的建设项目,需要提交说明原因及调整方案。
三、验收形式及时间
1.各建设单位自查(2月27日至3月5日)。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及校内外同行专家对建设项目进行自查自检。
2.学校组织相关部门人员集中评审(3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以PPT汇报形式,时长5分钟,根据建设任务和自查情况及经费支出情况听取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
四、工作要求
为确保我校如期顺利通过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的验收工作,请校内各相关部门、项目建设负责人高度重视验收工作。同时,将每一阶段的基地建设进展情况图片和文字资料上报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并在部门网页上及时更新。
附件:1.《宁职院发〔2020〕61号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广播电视大学“自治区级双创示范基地”(2020年——2022年)建设实施方案》
2.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广播电视大学“自治区级双创示范基地”项目建设校内验收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