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校园安全和春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6来源:保卫处

校内各部门

根据教育厅《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校园安全工作和春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宁教函〔2023〕20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的校园安全工作和春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安全责任

部门院系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全国、自治区安委会工作要求,通过召开专题会议、教职工大会和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强化校园安全工作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逐级签订《校园安全责任书》,健全安全责任制体系,层层传导压力,落实“学校、部门、班级、个人”四级安全责任,针对性的开展安全工作,做好开学第一课、开学安全检查等工作,从讲政治的高度,扎实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二、科学有效做好疫病防治工作

认真筹划新阶段校园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各部门要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全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实施方案》有关要求,重点人员开展重点学习,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做好“乙类乙管”下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和其他传染病同防,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后勤服务处要指导相关部门认真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和健康驿站管理,与属地医院建立“医校协同”机制,畅通重症师生就诊绿色通道,建立校内疫情监测和管理制度,严防疫情输入和传播扩散。

科学有效应对流感病样病例的预防处置工作

进一步规范流感样病例的预防及处置工作,做到预防为主、处置科学,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原则,及时采取科学有效的防控措施,减少续发病例,最大限度保障校园师生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加强流感、诺如病毒、HRSV病毒、麻疹、水痘、手足口等流行性病毒知识的预防教育,做好卫生消毒及疫病防治分类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检测、诊断、处置、报告制度和程序,做到科学预防,有效处置。

三、排查安全隐患强化校园管理

系统全面的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

各部门要本着“师生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站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高度,强化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工作源头治理,结合全区教育系统关于做好校园安全的系列通知精神,对所辖领域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教务处、学生工作部、保卫处、后勤服务处要指导各部门对消防安全、校车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及饮水安全、传染病防控、危险化学品安全、实验室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及校园周边治理等领域进行全面排查,下大功夫对长期存在的重大隐患和反复出现的问题隐患,逐项排查整改、逐项督导落实、逐项销号交账,确保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从严、从实、从细做好校园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管理规定,组织人事部、学生工作部对未及时返校的师生要逐人查实原因,做好人员跟踪管理。保卫部门要强化校园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切实加强校园门卫管理和安全巡逻检查,严防校园伤害案件发生。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校内施工项目、大型集会等工作的审批报备流程,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安保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持续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一)夯实反诈知识宣传工作

各部门要根据春季、开学期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案率高的特点,重点进行反诈知识宣传。各部门要通过开学第一课、致家长的一封信、开展金融知识讲座等形式,在学生当中深入宣传反诈知识,利用“全民反诈APP”推广、落实贫困学生帮扶等工作,切实降低电信诈骗发案率,做到少发案、不发案。

(二)夯实安全教育工作

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情况,根据学校特点充分利用班(队)会、宣传栏、校园广播、电子屏、微信、官网等多种形式和渠道,深入开展防电信网络诈骗、防火、防灾、防侵害、防欺凌暴力、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传染病、防拥挤踩踏、防实习实训伤害等内容的安全法治教育,普及安全常识,提高师生自我防范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夯实学生心理健康检测工作

各院系、农业学校要针对学生返校前后的思想动态特点,摸排建立新学期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对发现有异常思想动态或不当心理诉求的学生,要及时做好思想教育与心理疏导,化解学生心理障碍,防止学生因心理问题或不良思想引发各类极端事件。

各部门要认真对待本次安全大检查工作,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立行立改,并于2023年3月15日将工作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前报送至电子邮箱nzbwczhbgs@163.com。

联系人:汪诚丁 联系电话:17398468711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开放大学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