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有效履行高校服务社会职能,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安委办《转发<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 自治区消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消防宣传“家喻户晓”专项行动的通知>》和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教育厅、共青团联合下发的《“携手参与除火患 共筑平安先行区”2022年消防志愿服务活动方案》精神,进一步巩固学校消防安全四项能力建设,共同筑牢人民防线,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围绕《关于加强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实施意见》等具体要求,结合“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1·9全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日”及国家、自治区、学校重大活动等时机,营造“大宣传、大教育、大警示、大培训”浓厚氛围,依据方案明确的具体行动内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及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结合部门实际延伸拓展,扩大活动影响,提升活动效果,服务消防宣传“全覆盖工程”。
二、具体行动
(一)准备阶段(5月8日-5月12日)
1.深入动员教育,确保全员参与。5月12日前,各部门要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及在校学生深入开展动员,结合实际情况,部署安排工作。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践行“人民至上”理念,切实压实安全职责,围绕建设美丽新宁夏的战略目标共同发力,深入推进消防宣传“家喻户晓”专项行动落实落地。(牵头部门:保卫处)
2.浓厚活动氛围,孕育安全力量。5月20日前,保卫处按要求制作和更新一批“消防安全”标语牌。按标准设置和更换公共区域“消防安全四项能力”、消火栓使用说明、重点防火区域防火标识牌,在公共教学楼、学生公寓、餐厅、道路周边设置橱窗展板和宣传横幅。在人员活动密集区域增加提示标语,筹划制定好年度消防宣传教育及培训计划,积极营造消防安全学习氛围。(牵头部门:保卫处)
(二)实施阶段(5月12日-11月30日)
1.落实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三管三必须”原则,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在“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及寒暑假之前开展安全检查,按要求定期落实自查自纠工作,履行登记管理责任。针对消防设备器材运行是否正常、消防标识是否到位、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等环节和内容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治或报有关部门跟踪处置。相关责任部门结合4月13日西夏区消防救援大队来校检查反馈情况,划定时限和标准,按要求落实整改纠治工作。(牵头部门:保卫处)
2.开展消防培训,配齐建强队伍。11月30日前,各部门要切实压实安全责任,对照《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的事项和内容,就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组织提高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等方面认真开展培训,提升“四项能力”综合水平。
(1)各部门对照不少于部门总人数15%的要求,规范义务消防员队伍(兼任安全员)建设,开展培训考核,提升综合能力。(各院系、农业学校以班级、宿舍分别为单位指定1名学生担任学生安全员)
(2)保卫处要结合年度工作安排,突出应急疏散和灭火器、灭火毯的使用,组织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培训及演练,抓好保安员队伍消防能力培训。
(3)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要充分筹划并组织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开展消防模拟演练。借用模拟仿真器材,设置场景并讲解示范,组织人员进行模拟训练,熟悉逃生、灭火、自救互救的方法。
(4)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5·12、11·9”等活动开办安全讲座、主题班会等活动,采取“请进来 走出去”等方式开展学习,确保每一个人都能掌握消防安全常识和预防应对处置的方法。
(牵头部门:保卫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3.突出运营场所,开展宣教培训。7月1日前,后勤服务处要组织教职工及学生志愿者开展一次专项行动,深入校内餐厅、理发店、营业厅及快递商超等服务保障场所开展“敲门行动”,面对面宣讲火灾危害,普及消防安全常识,组织工作人员开展灭火和疏散演练,提升全体员工防火自救能力。(牵头部门:后勤服务处)
4.深入重点区域,确保用电安全。教务处、资产管理处、图书馆、后勤服务处要组织力量深入实验实训场所、库房馆室,开展一次电路隐患“清零”行动。针对老旧用电线路、裸露电路、“过水”线路、破损开关等具体问题进行检查,及时更换问题线路并补充增加保护措施,及时消除潜在安全隐患。(牵头部门:教务处、资产管理处、图书馆、后勤服务处)
5.面向实训社企,输送安全人才。各院系要面向实训实习学生开展一次岗前安全培训,集中观看“消防安全‘三懂四会’警示教育片”等内容,突出用人单位特点开展消防基本技能和应急疏散演练,确保广大学生认清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逃生、会扑救初起火灾,全面提升个人防火救灾能力,向社会企业输送一批高质量的安全人才,助力生产安全。(牵头部门:各院系)
6.拓展社会实践,营造浓厚宣传氛围。9月10日前,各部门要积极动员并组织党(团)员先行一步,利用寒暑假及节假日等时机,开展消防宣传先锋志愿者行动,围绕“携手参与除火患共筑平安先行区”6项活动,积极配合消防部门,组织消防宣传志愿者队伍,走进社区、村委、企业、商铺,突出“九小”等重点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进一步强化各社会工作人员防火常识和自救逃生能力。(牵头部门:保卫处、学生工作部、团委)
7.团结院系力量,展现宁职风采。10月30日前,宣传统战部要精心组织一次“安全宣传类”新媒体作品征集和制作活动,制作主题突出、易于传播的火灾案例警示宣传资料和H5动画、短视频等新媒体产品,通过互联网、手机等载体,以“三清三关”家庭火灾防控等具有较强针对性的知识内容,推送至学生家庭,开展宣传教育工作。透过一名学生,带动一个家庭、辐射一个社区、影响整个社会,面向社会输出发出“宁职”声音,展现“宁职”形象,深化宣教效果。(牵头部门:宣传统战部)
(三)宣传阶段(5月12日-11月30日)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方案内容开展好有关工作,通过部门网页、微信公众号及时进行宣传报道,收集整理汇总有关内容,以电子版资料报送至保卫处综合办公室,保卫处综合办公室进一步整理并推荐至自治区宣传。
三、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细落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围绕专项行动,开展广泛和深入的动员教育,结合有关要求,科学统筹工作,落实具体行动,确保方案内容落实,效果落实。
(二)突出内容,确保实效。各部门要主动认领工作任务,积极行动,浓厚全校消防宣传和学习氛围,切实提升广大师生防火救灾能力。
(三)积极参与,广泛宣传。各部门要及时收集音像文字资料,开展宣传报道,并将好的经验做法整理汇总,推荐至保卫处综合办公室作进一步宣传。
(四)专人负责,总结报告。各院系及方案中明确任务的部门要指定专人担负部门行动的联络人,及时梳理专项行动开展落实情况,凝练好的经验做法,促进交流学习和共同提高。5月12日前报送部门专项行动联络员、安全稳定工作小组成员备案表、学生安全员备案表(具体见附件2.3.4)。
报送地址:nzbwczhbgs@163.com
联系人:马伟 联系电话:2135144/15595087157
附件:1.“携手参与除火患 共筑平安先行区”6项活动内容表
2.消防宣传“家喻户晓”专项行动联络员备案表
3.(XX部门)安全稳定工作小组成员备案表
4.(XX院系)学生安全员备案表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开放大学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