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9来源:科技开发处

校内各部门: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发布了《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见附件)。为做好我校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公告》,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进行申报。

二、申报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项目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1)本年度试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在网上集中申报和审核提交时间为5月5日至5月29日,请申请人务必于5月29日前完成网上填报。
    (2)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填写并导出《申请书》,并与科技开发处工作人员联系申请用印,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集中申请用印的时间为5月28日。

3)申报所有类别项目/课题均无需寄送纸质版。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课题提交2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单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交由省部级管理单位盖章后统一寄送全规办。

、联系方式

马晓玲  2135018、13519589026

邮箱:178433294@qq.com



附件:1、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

2、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

3、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4、2023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专项)申请书

5、2023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专项)-活页



                                                               科技开发处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