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校级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6来源:科技开发处

校内各部门(院系部):

为规范和加强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运行和管理,推动我校科技创新体系的建设,根据学校《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开放大学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现开展校级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技术创新中心)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技术创新中心业务用房、场地、实验装备水平、仪器设备能较好地满足科研及教学需要,设备利用率较高;技术创新中心管理人员配备合理,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除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外,主要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基础较好,科研总体水平处于区内先进行列,对社会经济贡献较大。

   (二)研究方向:校级技术创新中心有2—3个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与区内其他院校同研究领域相比具有特色和优势;有明确的近、中、远期研究目标,有达到这些目标的计划和措施;目前从事的研究课题中,部分处于区内先进水平。  

(三)学术队伍:各研究方向带头人必须是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并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取得区级以上科技支撑项目的主持人;具有稳定的研究队伍;学术梯队的年龄、学历、职称等结构合理,队伍实力强。

(四)科学研究:近三年承担了区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者横向科研项目,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近三年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其中在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发表论文或有科研成果实现了转化或产业化。

二、申报要求

各院系部根据技术创新中心的申报条件,确定推荐申报的技术创新中心填写《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开放大学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请于7月13日前将《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及相关支撑材料报科技开发处。电子版材料发指定邮箱。

联系人:马晓玲

联系电话:2135018

邮箱:178433294@qq.com


附件:1.《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开放大学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2.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开放大学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申请书


                                                                         科技开发处

                       2023年6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