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立德树人 弘扬师德”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7来源:组织人事部

各部门:

为回顾展现学校师德建设丰硕成果,诠释新时代师德师风深刻内涵,激励和引导全校广大教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担当,认真履行教师神圣职责。按照全区教育系统“师德集中学习教育”活动部署和《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立德树人 弘扬师德”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师德主题教育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立德树人,弘扬师德

二、征文对象

全体教职工

三、征文时间

2023年7月27日至8月10日

四、征文要求

文章方向正确、观点准确、论证严谨,具有创新性。具体征文样式参照附件。参赛作品必须是未发表的成果,不得抄袭,如有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如在评奖后发现,将取消荣誉证书,并在全校范围内通报。

五、推荐上报数量

各部门要广泛宣传,积极推荐征文。其中工业工程学院、商学院、软件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生命科技学院、健康管理与社会服务学院、纺织与服装技术系、马克思主义学院、职业素养教学部、远程学习支持服务中心推荐征文不少于1篇。

六、评审与奖励

组织人事部将组织专家对各部门选送的征文进行评审,按照参赛作品总数的10%、20%、30%的比例评出本次征文活动的一、二、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并择优将获奖作品推荐至自治区教育厅,参加教育厅组织的全区“立德树人 弘扬师德”主题征文活动,优秀理论文章将被推荐在《宁夏教育》《宁夏教育科研》等刊物予以刊发。文章篇幅在3500字左右。请各部门以部门为单位报送征文纸质材料一份,并将电子版以word格式发送到电子信箱(nzszk@qq.com),邮件名称注明“师德征文-**部门”字样。

联系人:金睿譞,联系电话:2135040


附件:征文样式



组织人事部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