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为大力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近日,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了《关于开展第一批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现予以转发。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通知》,鼓励符合要求的单位积极申报,并填写《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联合培养项目申报书》(附件2),于9月18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和电子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联系人:田宁 韩晓瑜
联系电话:2135080
邮箱:jxzlk66@163.com
附件:1.关于开展第一批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联合培养项目申报书
3.自治区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立项评审标准
4.自治区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建设评价指标
教务处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