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1来源:职业素养部(文体中心)

各学院、系:

为做好我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及上报工作,经职业素养教学部(文体中心)研究拟定于202310月14日开始进行我校2022级、2023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具体测试安排顺序及时间见附件。请各学院、系按要求通知学生准时到达测试地点,并安排辅导员专人负责全程陪同学生测试,以保障学生在测试过程中的安全及突发情况发生后的处理事宜。

一、测试地点

文体中心(体育馆)南门

、测试项目

男生:身高/体重;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50米跑;1000米跑;引体向上。

女生:身高/体重;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50米跑;800米跑;1分钟仰卧起坐。

三、成绩等级划分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每学年评定一次,按评定等级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本标准满分为100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分—89.9分为良好,60分—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学生凡因个人原因不参加本次测试者(女生生理期除外),将不予补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时间另行通知。学生毕业时,《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肄业处理。

四、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记为不及格:

1、评价指标中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的得分达不到及格者。

2、体育课无故缺勤一学年累计超过应出勤次数1/10者。

3、测试中有作弊行为者。

五、测试注意事项

1、请各班级根据具体测试时间提前5分钟在文体中心南门口集合。注意:集合时请大家戴好口罩,注意保持间距,不要扎堆聊天)。

2、学生在参加测试时,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准时到达测试点,并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引导完成测试,否则将不予测试。若有作弊者,一经查出,以考试作弊论处,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给各学院、系,请各学院、系配合取消其评优资格。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3、参加测试的学生均应着运动服、运动鞋,测试前做好准备活动,不要在空腹、饱腹状态下进行测试。

4、测试时,学生必须遵守测试工作的相关规定,服从测试人员安排,不得佩带造型夸张饰品、手表、尖锐物等易造成伤害的物品,否则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一切伤害事故均由学生本人负责。

5、曾患心肌病、哮喘、手术、近期感冒发烧等的同学,测试前应向测试教师说明情况,在测试过程中如出现身体不适应立即停止测试。

6、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申请,应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及病历,自行下载打印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附件3),填写完整并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交于测试地点(文体中心一楼咨询服务处),经职业素养教学部体育教研室核准后,方可暂缓或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存入学生体质测试相关档案。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

7、补测。测试成绩不及格者与申请暂缓测试的学生,由职业素养教学部体育教研室统一组织进行补测,补测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8、为确保学生安全与测试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各学院、系指派1-2名辅导员全程辅助本学院、系学生的测试工作,于10月21日前上报至李兴平老师处。

六、相关事宜如有疑问请联系

李兴平 电话:18895293824;

孙媛媛 电话:18795171751。


附件:1.体质健康测试班级和时间安排表

2.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职业素养教学部(文体中心)

202310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