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公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7来源:科技开发处

校内各部门: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近日发布了《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见附件1)和《招标选题》(见附件2)。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公告》,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详见附件1  

三、项目申报程序

投标人可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 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待注册单位审核由系统创建账号并发送短邮件通知,之后即可登录系统(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

具体安排如下:

1、投标人须将《投标书》(见附件3)纸质版(一式2份)和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78433294@qq.com)提交科技开发处办公室,由科技开发处统一进行审核。截止时间为11月17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投标书》经科技开发处审核后,由投标人通过国家社科基金科研服务创新管理平台填报,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系统开放和截止时间:11月5日至11月20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四、注意事项

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相较往年有两个主要变化,一是有各类国家社科基金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二是提交3篇阶段性成果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现将几点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1、申报截止日期前(1120日)在系统上提交结项材料的各类项目负责人可以申报(重大项目以省级管理单位审核通过报送国家社科办为准;年度和后期项目以省级管理单位推送鉴定结果为准)。刚获立领军人才项目的不得申报。

2、提交的3篇代表性研究成果,论文形式的,申请人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专著形式的,申请人必须是主编或主要参与人。不得提交子课题负责人或研究团队成员的成果。代表性成果和项目投标书一同在申报系统内上传PDF版本。

3、部分选题中有分专题、分领域、分时期的,如考古学中的若干选题,申请人可根据研究方向自行拟定题目,但招标选题序号一定要按原序号填写准确。

4、投标书主体论证部分要求不得超过5万字,投标人不得以大量图片堆砌介绍来代替文字表述。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晓玲  178433294@qq.com

联系电话:2135018


附件:1.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

2.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选题

3.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



科技开发处

2023年10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