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校级现代学徒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6来源:教务处

校内各部门:

根据学校“双高”项目建设进度要求,及《关于公布学校现代学徒制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拟对9个2021级现代学徒制专业建设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商学院:现代物流管理、现代物业管理、大数据与会计、市场营销专业

(二)艺术设计学院:产品艺术设计、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业

(三)生命科技学院:畜牧兽医(晓鸣班)专业

(四)软件学院:云计算技术与应用专业

(五)健康管理与社会服务学院: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

二、检查依据

(一)《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9】12号)

(二)《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现代学徒制项目管理办法》(宁职院发[2018]76号)

(三)***专业现代学徒制专业建设项目《任务书》《实施方案》

三、工作任务

(一)填写中期自查表

按照项目任务书和实施方案,认真梳理项目实施推进情况,如实填报中期自查表(附件1)。

(二)撰写中期总结报告

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阶段总结,撰写中期总结报告。报告包括项目概况、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工作成效及创新点、资金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下一步工作计划6部分内容。报告撰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三)整理专业建设佐证材料

对照任务书,从项目系统推进情况、招生与招工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管理与运行机制、工作成效与创新6个方面对建设材料进行归档管理。佐证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项目所属单位高度重视,以中期检查为契机切实推进项目建设工作,深刻把握现代学徒制的内涵和特征,加强学徒制标准建设,将学徒制项目作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进的载体,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和服务支撑能力,打造品牌项目,助力学校“双高”建设。

(二)各项目负责人应如实填报《中期自查表》,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支撑材料归档系统、完善。对执行进度滞后的任务务必及时纠正。

(三)材料要求:项目中期自查表、总结报告于11月27日前将电子版发至教务处邮箱jxzlk66@163.com纸质版盖章送教务处2B13室,逾期不再受理。佐证材料留存备查。

联系人:吴轶宏  电话:2135080


附件:1.中期自查表

2.中期总结报告撰写具体要求

3.佐证材料清单


                                                                                         教务处 

2023年11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