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2024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全面落实“八五”普法,培养青年学生的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打造“典”亮校园法治宣传品牌,5月21日,学校党委宣传统战部、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在纺织实训中心一楼报告厅联合举办“‘典’亮校园、与法同行”2024年“民法典宣传月”专题讲座。全校230余名学生参加普法宣讲活动。
会议现场
本次讲座邀请西夏区法院李莉法官走进校园、走到学生中间,围绕同学们在就业、兼职等过程中常见的民事法律问题开展普法宣讲。李莉法官从理论知识讲起,为同学们详细介绍了“用人单位”的法律概念及生活中常见的“用人单位”主体及其法律责任,帮助同学们进一步区分“用人单位”及“用工单位”,提醒同学们要关注细节,避开“陷阱”。
讲座现场
遇到虚假招聘、非法中介怎么办?填写入职登记表就不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能否想辞退就辞退?服务期未满跳槽是否需支付违约金?单位未及时出具离职证明能要赔偿吗?实习生实习期间受伤,该不该有工伤保障?李莉法官以生动的案例和深入浅出的讲解,对同学们求职过程中普遍关注的问题逐一进行了解答,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堂精彩、实用的法治课堂。
宣讲中,李莉法官还对新业态、新就业群体的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进行了细致介绍,并通过在校生兼职网络主播的案例,为同学们分析了其中的法律风险与责任。
“我们在签订三方协议时,有哪些重要条款要关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到底是什么样的?公司可以自行制定标准吗?”“如果公司拒绝和我签订合同,我需要收集哪些证据呢?”互动环节,同学们积极提问,现场气氛热烈。李莉法官的专业解答和亲切互动,让同学们收获颇丰。
李莉法官是全区劳动争议案件审判专家,通过本次普法宣讲,帮助同学们深入了解了求职、就业时常见的法律知识,进一步强化了在求职、就业过程中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切实提升了同学们在遇到法律问题时运用法律武器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同学们更加坚定了对法律的信仰、对真善美的热爱,对国家和人民的责任,为法治校园建设和学生法治教育做出了积极的探索。
文/图:李莉/孟兆政 编辑:李海军